法制晚報訊(記者 王曉飛)今天上午,西城檢察院通報,自2011年至今,該院辦理因醫患矛盾非法侵害醫務人員犯罪3件3人,其中故意傷害罪2件2人,故意殺人罪1件1人,均獲法院有罪判決。
  檢方分析發現,院方存在一定過錯及病人家屬等提出過分要求,是導致此類犯罪發生的重要原因。
  在西城檢察院辦理的相關案件中,均發現在非法侵害醫務人員犯罪發生前,院方在醫患矛盾的發生、發展過程中存在一定的過錯。
  檢察官分析,近年來該類犯罪之所以頻發,除醫、患雙方各自的原因外,醫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媒體片面報道導致的螺旋效應,也是案件多發原因。但尚不健全的醫療體制及有待提高的醫療水平還是此類犯罪頻發的根本性原因。
  因此,檢察官建議,在加強醫務人員業務素質培訓、提高醫療工作管理質量、完善醫患糾紛內部處理機制、增強醫患之間正能量的同時,還應從根本上加大醫療衛生資源的投入,切實滿足群眾的醫療需求。
  典型案例自稱被“誤診”患者刀刺倆醫生
  2011年11月,呂某到丰台某醫院看病,耳鼻喉科吳醫生接診。12月27日,呂某到醫院說鼻子被看壞了,於是鞭打吳醫生,吳醫生報警後,雙方和解。
  2012年4月13日上午,呂某到北京大學人民醫院耳鼻喉科第四診室內,將主任醫師邢某刺傷;當晚,呂某到航天總醫院急診科診室內,副主任醫師趙某遇刺。
  案發11天后,北京警方在河北省涿州發現呂某的蹤跡,將其控制。經調查,呂某系分裂型精神障礙,屬限制行為能力人。
  最終法院判處呂某故意殺人罪,獲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  (原標題:侵害前 院方有一定過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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