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10月23日訊 記者蔡岩紅稅務總局近日發佈公告,明確了企業出口集裝箱有關退(免)稅問題。從2014年起外貿企業出口集裝箱實行與生產企業出口集裝箱相同的退稅政策,企業出口到堆場的新造集裝箱,取得出口貨物報關單和其他退稅憑證的,准予辦理退稅。  (原標題:企業出口集裝箱享退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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