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記者陳萬如 通訊員劉韜 高志勤 昨日記者從廣州市人民檢察院獲悉,1月23日至29日檢察機關陸續決定逮捕“12·15火災事故”(廣州建業大廈失火案)5名涉嫌瀆職犯罪人員及多名涉嫌行賄犯罪人員。其中包括廣州市司法局調解工作管理處原副處長林建樹,這是廣州近年來首次有調解人員涉職務犯罪被追究刑責。
  大廈存消防隱患 3年前就有人舉報
  2013年12月15日,廣州市起義路217-231號“爛尾樓”建業大廈一樓因電線短路而發生重大火災。據評估,該火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4000多萬元。
  經初步查明,相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建業大廈復建盤活、消防監督執法工作過程中,不依法履職,疏於監管,導致建業大廈長期存在嚴重的消防安全隱患,引發重大火災事故,造成國家和人民利益重大損失。
  早在2010年12月2日,業主“古先生”網上舉報稱,建業大廈管理公司嚴重違反消防安全經營。廣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防火科同年12月21日答覆稱,“由於該場所敏感複雜,涉及規劃、建設、城管、工商、公安、街道及綜治、維穩等眾多方面,由公安一家無法單獨完成整治,擬提請區政府牽頭開展綜合整治。目前,我局正在進行相關調查取證工作。”建業大廈一直被所在的越秀區列為火災隱患重點單位。
  調解工作人員首次因職務犯罪落馬
  目前,檢察機關分別以涉嫌瀆職、賄賂犯罪,決定逮捕廣州市司法局調解工作管理處副處長林建樹、越秀區公安分局交通防火大隊副大隊長陳運橋、主任科員陳裕蓉,越秀區公安分局光塔街派出所所長黃理川、民警黃覺鋒等5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上述職務均為涉嫌犯罪時任職。同時,以涉嫌行賄罪決定逮捕某消防設計安裝有限公司經理林楚強、業務經理鄧偉誼;對已被批准逮捕的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建業大廈實際控制人黎容橋,以涉嫌行賄罪追加立案。
  被逮捕時,林建樹的職務為廣州市司法局調解工作管理處處長。該處負責管理廣州市的人民調解工作,指導各街道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業務。人民調解是指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這是廣州近年來首次有調解工作人員因職務犯罪落馬,也是少有的司法行政人員職務犯罪案。
  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偵查中。
  被逮捕的5公職人員
  廣州市司法局調解工作管理處副處長林建樹
  越秀區公安分局交通防火大隊副大隊長陳運橋
  越秀區公安分局交通防火大隊主任科員陳裕蓉
  越秀區公安分局光塔街派出所所長黃理川
  越秀區公安分局光塔街派出所民警黃覺鋒  (原標題:建業大廈失火案 5公職人員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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